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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三章 今有梦,尽岁暮【二】


“前辈,我们能就站在这里等吗?”刘睿影问道。他实在不想再回到那阴暗破败又肮脏的屋子里。

“在这里?我没穿衣服怎么能行!”男人说着,手上加了力气,拽着刘睿影往破屋走。刘睿影在这股力量下拉得浑身使不出半点气力,只能像张纸片似的被他又拽回了破屋。

“把这俩白痴拖到后面埋了。”男人对刘睿影吩咐道,一进屋便又躺回床上,仿佛天下事都不值得他起身。

“好。”刘睿影下意识应了一声,转念却想:凭什么听他差遣?但也知此人难缠,便不言语,只想找个僻静处待着,等酒三半和汤中松换酒回来。可环顾四周,这屋子除了一张大床,竟再无落脚之地,连张桌子都没有——看来此人的吃喝拉撒全在这床上解决。

“你怎么还不去?”男人见刘睿影杵在原地发愣,忍不住催促。

“我不想去,这该是你的事。”刘睿影道。

“你不是叫我一声前辈?尊老爱幼的美德都扔到哪去了?真是够呛……”男人不满地抱怨。

刘睿影被气笑了。尊老爱幼固然没错,可也得看这“老”值不值得尊,“幼”配不配爱。像这般倚老卖老、不成体统的,怕是万万不值得尊敬。他向来讨厌那些没德行、没实力,只凭虚长几岁便指点江山、颐指气使的人——就算他们过的桥比自己走的路多,吃的盐比自己吃的米多,又如何?

苦难从非必需,若能一帆风顺、平平稳稳长大,何乐而不为?人间繁华与山海锦绣中,热烈与冷漠本就交织,正如每年半数白日、半数雨夜,都曾有过美好的短暂与残缺的长久。可若只把这些残缺的长久当作说教的资本,那就大错特错了。

刘睿影虽怕与人过从甚密,却不代表不渴望热烈的关系。敷衍虽会让人失望,却也留了彼此一份善意。就像眼前这人,举止古怪,可他先前眼神中藏着的,分明是写满温柔的过往。如今的冷漠桀骜,或许都是昔日热血冷却后的模样——毕竟没几人能在拥有一切时拼尽全力,到头来难免尽是遗憾与辜负。

想到这里,刘睿影轻轻叹了口气,心一软,便想帮他处理那两具红袍客的尸体。

“你小子不是博古楼的人?”男人突然开口,见刘睿影真要动手,竟有些不好意思起来。

“我不是。”刘睿影利落地将两具尸体翻身放平,用他们身上的大红袍裹住,手法熟练稳健。

“想来也是……那群书呆子可没你这般定力和勇气。”男人道。

“定力都是吓出来的,勇气都是闯出来的。我原先也没有,见得多了,做得多了,自然就有了。”刘睿影随口说着,手上不停,准备把尸体拖出去掩埋。

不论功过是非,人已死,一切皆幻灭。刘睿影对这两人虽无惋惜或尊重,却也愿挖个土坑埋了,让他们入土为安——总不能让他们死不瞑目。要怪,只怪这辈子走错了路、入错了行;要愿,便愿下辈子走对路、入对行。

“看样子你被吓得多,闯得也远?”男人问。

刘睿影本不想答,正一手托一具尸体准备出门,可听对方语气,虽似平常,在他听来却藏着莫大嘲讽,便回嘴道:“我这辈子受的惊吓,都没在这屋子里多!尤其是这两人的死相,简直要吓死我了!”他清楚,这人不吃世故那一套,就算把好词用尽、马屁拍穿,也无济于事。

“这屋子有什么好怕的?无非黑了点、脏了点、乱了点。难道你怕黑、怕脏、怕乱?”男人问。

刘睿影闻言,再也没心思收拾尸体,开了门把尸体往门外一丢,便要和这老家伙好好理论:“我不怕脏,摸爬滚打过来的,没那么金贵;也不怕乱,说实话,我自己的屋子不比你的整齐多少。但我的确怕黑,我不信你不怕。”他双手环抱胸前——人在缺乏信心时,手上总爱有小动作:喝酒时把玩酒杯,坐桌边时藏在桌下搓手。可就这么定定站着,双手放哪都不自在,显得格外多余。

“你说对了,我也怕黑……”男人道,语气竟破天荒带了些落寞,说完还幽幽叹了口气。那叹气很轻,刘睿影却听见了——不是耳力变好了,也不是屋中太静,而是这屋的昏暗杂乱,让他的注意力只能聚焦在男人身上,精神一集中,耳力自然敏锐起来。

“不过刚才出去揪你回来,算是我这些年第一次见到光亮。人若是一直待在黑影里,就不会怕黑了。”男人又道。

“这是什么道理……我就是见到黑才会怕黑。”刘睿影不屑道。

“你本就傲然于光亮之下,自然会怕黑,觉得黑里藏着深不可测的东西。既然如此,不如把自己也藏进黑里——你看不见它,它也就看不见你。”男人说。

刘睿影听清了每一个字,连起来却只觉得“一派胡言”。谁不曾在光亮中傲然?屋外阳光即便化作剑雨,也会有人奋不顾身冲出,哪怕被削得血肉模糊,也要拥抱太阳。他想,这光亮即是剑雨,可自己手中亦有长剑,未必挡不住锋芒。就算挡不住,也要死在阳光剑雨下,不在阴暗破屋中苟活。

突然,刘睿影注意到男人躺的床中间有个鼓包,像是床下塞满东西顶起来的。“你这床很特别啊。”他问道,不好直接问,只能拐弯抹角,希望能引着对方自己说。

“无非大了点、脏了点,有什么特别?”男人斜眼看他,脸上满是戏谑。

“你说的是床面,我指的是床下。”刘睿影道。

“床下算床吗?你见过有人睡觉时钻到床底下?”男人收起目光,脸上的戏谑也淡了。

“天下这么大,有人像你一样赖在床上不愿起,自然也会有人夜夜只钻床下。”刘睿影道。

“我的床下钻不了人。”男人说。

“这么大的床,床下定然空旷,怎么钻不了人?”刘睿影追问,见对方顺着话头说,不由得有些惊喜。

“因为我床下东西太多。”男人道。

“什么东西?”刘睿影好奇。这人连衣服都不穿,能有什么东西把床下塞得这么满?

“信。”男人道。

“信?”刘睿影很是诧异。他竟会写信?以对方的武道修为看,定不是文盲,可要说他会写信,刘睿影实在不信。但万一是别人写给他的呢?也未必不可能。只是这屋中连写字的地方、笔墨都没有,写信不就是为了等回信?若是只写不收,任谁都会没了心气。可他床下若都是信,定然不止一两封,说不定成百上千封——刘睿影不信谁有这毅力,写这么多信却毫不期待回应。

“我写的信,写完就塞下去。”男人道。

刘睿影更惊了。信写完该寄走才对,他却全藏在床下,难道是自己给自己写信?若是想记录事情,写日记便是,何苦写信?这本就是充满仪式感的麻烦事——日记里能恣意妄为,写信却要斟字酌句。他转念一想,便知对方在诓自己:“你写的信?你这连套笔墨都没有,难不成写的是血书?”

“血多珍贵?从来都是我让别人流血!我写的是酒书。”男人道。

“酒书?”刘睿影只当是醉话,想必是喝多了一时兴起写写画画。

“对,用手沾着酒写,写完装进信封塞下去。这不就是酒书?”男人说着,语气带了点讥笑,像是觉得这问题太白痴。血书用血写,酒书自然用酒写。

可血与酒有本质区别:酒从口入,会融入血中,故酒可容于血;除了些邪门功法,没人会喝血,且血落进酒里只会下沉,看似一体,实则仍是两物。更关键的是,血迹凝干能留痕,可代笔墨;酒迹凝干只留渍,把纸弄得皱巴巴,却什么都留不下,仍是空白——用酒写,不就是白写?

刘睿影突然想起朋友萧锦侃,喝酒时总爱用手沾酒在桌上写写画画。那是心里有话想说却没人可说,只能用酒写在桌上抒发,最后什么都留不下,说了也等同于没说。只有吹干字迹的风知道写了什么,可风虽能吹拂万物,却不会说话。谁都能感受风的吹拂,却没人能从风里看、听、闻到一个字。

这时,屋外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动。刘睿影以为是汤中松和酒三半回来了,心里顿时一松,觉得这难熬的时光总算要过去。

“请问有人吗?”一道清丽的声音响起。

这声音刘睿影很熟悉,虽未到魂牵梦萦的地步,却也时常想起。他这才知道,方才在乐游原上看到的两道身影不是幻觉,是真的存在。说实话,若不是见那两名红袍客已死,那两道身影出现时,他说不定已经拔剑了。但此刻,他迫不及待地打开了门。

他与赵茗茗四目相对,一时间,赵茗茗竟像那位在天涯上起舞歌唱的少女,而他自己,则成了那两位或健谈或内向的少年。

“是你啊!”糖炒栗子先开了口。

“对,是我。”刘睿影有些尴尬地摸了摸后脑勺。他见赵茗茗笑盈盈地看着自己,微微点头打招呼,想起在装裱师西跨院,中了红袍客精神武技时,赵茗茗对自己的亲近态度,不禁有些害羞——看来无论何处的少年都一样,面对珍视的人事物,总是只敢远观,不敢亵玩。

“不让我们进去吗?”糖炒栗子说着就要往门里挤。刘睿影的注意力全在赵茗茗身上,没顾上她,她便侧着身子从刘睿影身旁溜了进去。直到两人身体相触,刘睿影才回过神,让开了门口。赵茗茗也顺势走了进来。

刘睿影没注意到,门外那两名红袍客的尸体四仰八叉地躺着,赵茗茗和糖炒栗子却毫无惧色,仿佛司空见惯。

“这什么味儿啊!好难闻……小姐你别进来了!”糖炒栗子捂着鼻子,可手掌挡不住屋里的酸臭,竟把一枚糖炒栗子掰成两半堵在鼻孔里,这下闻到的尽是栗子的香甜。

“我的天……女人!”还躺在床上的看园人见进来的是糖炒栗子和赵茗茗,立马从床上翻下去,钻到了床底。

刘睿影觉得好笑——刚才还大言不惭说自己从没钻过床底,还说天下没人会钻床底,这才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破了功,没人逼没人催,自己钻了下去。

“你怎么会来这里?”刘睿影问道。屋门开着,几缕阳光,照在赵茗茗半边身子、半边脸上,让他看得有些恍惚。

“丁州府城太小了,没什么意思。我本给你写了封信,不知道你去了哪里。后来我和糖炒栗子去定西王城待了一阵子,可虽是王城,总觉得和丁州府城大同小异。”赵茗茗道。

“嗯……定西王城就是大了点,要说区别,大概是丁州府城只有一家茶坊,定西王城定然有十家。”刘睿影说。

“对,可人像在同一时间只能喝一杯茶,所以茶坊再多,对我来说也只是无趣。”赵茗茗道。

“那你觉得什么才有趣?”刘睿影笑着问。

“你啊!”赵茗茗道。

刘睿影先是一怔,继而竟想拔剑——他以为自己又中了红袍客的精神武技,眼前这两人或许仍是红袍客。

“但我也不知你去了哪里,只好先打听了个有趣的去处。他们说博古楼和别处不一样,我就想来看看,没想到碰上了你。”赵茗茗接着说。

刘睿影听她这么说,握紧剑柄的手松了几分。

“不过也对,有趣的人就该去有趣的地方。”赵茗茗莞尔一笑。

“博古楼有好吃的糖炒栗子吗?”糖炒栗子问刘睿影。

“这个……我确实不清楚。”刘睿影道。

“那你为啥不提前打听清楚?”糖炒栗子有些不依不饶。

“我也不知道你们会来啊。”刘睿影无奈道。

“今晚一起喝酒吗?”赵茗茗问。

刘睿影自然想和她一起喝酒,可先前已答应常忆山晚上在明月楼相聚。而且明月楼那种地方,他实在觉得不适合带赵茗茗和糖炒栗子去——若是欧小娥倒还好,她气概要比男人还足,去了不仅不尴尬,反倒能让大家更警醒。可赵茗茗在他心中,就像一朵莲花,出淤泥而不染,濯清涟而不妖,怎能去那种烟花之地?

可感性总战胜理智,与其担心未曾发生的尴尬,不如抓住机会多和赵茗茗相处。“晚上和几个朋友有约,若是你们不嫌弃,就一起去吧?”他试探着问。

“怎么,我们小姐想和你喝酒,你还不能单独抽出点时间?”糖炒栗子很不满意。

“没事,只要方便,我们同去就好。”赵茗茗温和地说。

过午的阳光移动得很快,这才几句话的功夫,已从赵茗茗身上移开,转而笼住刘睿影的半边身子。刘睿影听她这么说,开心地笑了,用力点了点头。

赵茗茗依旧温婉,心里却想起母亲的话:看男人不能只看面貌,更要看心和指尖。刘睿影面对自己时,总是腼腆爱笑,只有喝了点酒才能自如洒脱——说明他心极善良;面对自己时,总是小心翼翼,即便喝到大醉,指尖也对自己秋毫无犯——说明他指尖有品格。何况,这样一个善良又有品格的男人,还难得的有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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