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五章 春事几人知
“这就结束了?”萧锦侃道,总觉得意犹未尽。
“那你还想怎样?”狄纬泰反问。
“张羽书这次会娶她吗?”萧锦侃的问话,更像在自语。
“我知道你不喜欢大团圆结局。”狄纬泰说。
诚然,皆大欢喜的局面固然喜人,可这欢喜往往已是顶峰。顶峰过后,萧条便顺理成章。
萧锦侃并非变态,他想看的不是两人血肉模糊、哭哭啼啼地死去活来,只是经不住那种高处不胜寒的落寞。众人皆醉时,总有人独醒。萧锦侃不敢说次次独醒,却终归比旁人醒得更多,落寞也便更多。
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,纵然可以添酒回灯重开宴,可只要开了宴,终有曲终人散的时刻。所以他凡事都把握一个“度”,像一把无形的尺子横在心间,无论经历什么,先量量分寸。谈天说地如此,喝酒嬉闹亦如此。
被对方牵着鼻子走、句句附和的是马屁精,萧锦侃向来多听少说,偶尔一句,却能语惊四座、画龙点睛。被酒杯牵着走、有多少喝多少的是酒鬼,萧锦侃向来举杯少、饮得慢,偶尔提一杯,却能牵着酒走,堪称酒仙。
相较之下,酒三半只能算“酒人”——既不会被酒牵着走、天天烂醉如泥,也做不到收放自如、当饮则饮、当停则停。若成了鬼,未免失了体面,得到酒却丢了更多珍贵,只剩一场场无尽宿醉;若成了仙,又太过超然,虽处处体面大方,终究与这世间隔了一层。
要知道,仙也好,鬼也罢,都是脚踩大地、头顶青天的,谁也不能五谷不分、四体不勤。所以还是做人最好:踏踏实实,平平凡凡,当哭则哭,当笑则笑,不争拜将封侯,只知心怀敬畏。奋而勇,信而忠,月月有余钱,顿顿有余粮,便已足够。
“我这样的人,还配谈论团圆二字吗?”萧锦侃的语气有些惨淡。
狄纬泰深知他心中苦闷,便不再多言,只道:“我陪你喝完这一坛?”这倒是他破天荒主动要酒喝。
“不行!我答应了刘睿影,等他办完事来找我喝酒的。”萧锦侃伸手护住装着“万家密酿”的酒坛。
“怎么如此小气?”狄纬泰有些不悦。他难得有兴致想喝酒,何况萧锦侃是他虽谈不上喜欢、却也不讨厌,还能平起平坐的人。这样的机会已越来越少。
上一次两人喝酒,还是去年秋天。那时狄纬泰正在后院忙活着——他沿篱笆种了一溜黄瓜,精心照料下长势喜人,放眼望去也算硕果累累。狄纬泰数了数,共七十三根,怕数错还踏踏实实数了两遍半。第三遍没数完,因临时有事中断,等完事后天已黑,他也没心思提灯从头数。
但狄纬泰还是美滋滋地给七十三根黄瓜安排好了去处:几根清炒,几根凉拌,几根放肉沫,几根生吃,最后留几根长老些的,一半留种子,一半吃老黄瓜。老黄瓜吃起来别有风味:鲜嫩的脆爽清香,老黄瓜生吃虽疲软滞涩,清炒时滴几滴秋油,却能中和滞涩,透出的微酸让人胃口大开。
狄纬泰就在对黄瓜吃法的畅想中睡着了,可那夜睡得不安稳,总听到外面窸窸窣窣,放出精神感应却空无一物,只当是昼伏夜出的老鼠或没来由的阵风。
可第二天,狄纬泰想借着天光把没数完的第三遍补上时,眼前的景象让从不轻易动怒的他大为光火——黄瓜竟少了一半还多,最气人的是,有些没成型的小秧苗也被摘了去。
愤怒之余,狄纬泰开始找罪魁祸首。其实根本不用费心思,偷黄瓜的人压根没打算藏。他顺着泥地上的脚印,一路摸到萧锦侃住处,正见自己那些好黄瓜被萧锦侃削了皮、切成段,往酒缸里放。一时间心疼得不行。
“这是我的黄瓜!”狄纬泰道。
“我知道,我没有……我借用一下。”萧锦侃连着三个“我”字,把狄纬泰的话堵了回去。
“你要用,开春时不会自己种吗?”狄纬泰提高了声音。
“你见过瞎子种地吗?”萧锦侃反问。
狄纬泰一时语塞,又觉得自己未免小题大做。不过几根黄瓜,萧锦侃拿了便拿了,吃了便吃了,犯不着如此生气。何况他说得对,一个瞎子,怎能要求他自己种瓜得瓜?狄纬泰顿时满心愧疚,竟还拱手给萧锦侃道了歉。
“这倒不必,一会给你尝尝我的黄瓜酒。”萧锦侃说。
用果蔬泡酒本是常事,多是用可入药的食材,可黄瓜泡酒,天下恐怕只萧锦侃一份。狄纬泰自觉理亏,又不想多问显得无知,便和他喝了这“黄瓜酒”。
实则哪里是什么黄瓜酒?不过是酒碗里泡着段黄瓜罢了。萧锦侃才放进去多久?哪能这么快入味。酒还是酒,黄瓜还是黄瓜,和平日喝酒时吃凉拌黄瓜没两样!可当时的狄纬泰没反应过来,整场酒局都在反思自己无端发火、以及对萧锦侃这个瞎子的愧疚中度过。
一坛酒喝完,狄纬泰回房后越想越不是滋味。俗话说得理不饶人,这次明明是萧锦侃理亏,自己却做不到不饶人——到了他这地步,本该得理也饶人。凡事因小见大,狄纬泰一贯奉行韬光养晦,可这件事说明,自己心性还是不够。黄瓜虽是心爱之物,多几根少几根终究无关痛痒,何况萧锦侃还是个瞎子。
可想到这里,又觉得不对劲:萧锦侃是瞎子,没法自己种黄瓜说得通,但他这瞎子可不是一般大街上卖惨的乞丐,心眼比狄纬泰的两只真眼看得还清楚!他能来地里偷黄瓜,自然也能自己种!恍惚间,竟是着了道!黄瓜没了,还白白愧疚半天,只赚了一坛不怎么好喝的“黄瓜酒”。
此刻见萧锦侃这小气模样,狄纬泰气不打一处来,却又无可奈何,只得从自己屋中搬出一小坛酒,自饮自酌。原来他屋里有酒,只是不轻易示人。
“独乐乐不如众乐乐!”萧锦侃伸过杯子。
狄纬泰置之不理,依旧自饮自酌:“这屋中只有你我二人,何来的‘众’?”古来规矩,两人成行,三人成众,他们只有两人,的确算不得“众”。
“你我都是心怀天下之人,天下人何止万万?单你一个博古楼就不下数千,怎么不算‘众’?”萧锦侃道。
狄纬泰万万没想到,萧锦侃竟用天下大势、士子之心来压他。这下轮到他骑虎难下:给喝吧,难免落了下成;不给喝,又显得自己自私自利。没奈何,狄纬泰把酒坛一推,算是表了态。
萧锦侃笑嘻嘻给自己倒了一杯,还想和狄纬泰干杯,自然碰了一鼻子灰。但他毫不在意,乐呵呵一饮而尽,放下杯子还翘起腿哼起小曲,好不得意!
“说起来,你俩知道怎么装裱吗?”刘睿影问。
酒三半自然不知道,他看的书多半是手抄的,散装在手,最多让奶奶用纳鞋底的针线在边缘空白处钩两针,就算装订了。
若说装订,汤中松倒颇为熟悉。当年在丁州,他隐于幕后运作着硕大的琉光馆,馆里每年刊印的《定西通览》,哪能离得开印刷装帧?可要说装裱,汤中松却是实打实的门外汉——装裱多针对书画,他没那么多闲情逸致,有这时间,多半去楼上喝花酒了。
刘睿影也有些手足无措,却觉得自己不会没关系,偌大个博古楼,总不至于连个懂行的都没有。想太多只会平添负担,不如直接去做,车到山前必有路,船到桥头自然直。这一点,他与汤中松大不相同。
汤中松做事讲究谋定而后动,一件事有了十足把握才出手,所以很久不做一件事,自然给人留下纨绔子弟的印象。刘睿影则不同,想到了就做,成不成是后话,但若不做,便绝无可能成,即便做错,至少还有机会。
不过汤中松的所思所行,自然不能和装裱一首长诗相提并论。但事无关大小,只论缓急——平常人拉屎撒尿不算大事,可这般小事,又有谁敢拖延片刻?
刘睿影对博古楼不熟,还是朝着先前那条长街走去。他觉得这么繁华的街道,肯定能找到装裱铺子,再不济,也能找个懂行的打听打听。
刚踏入街道,刘睿影就看到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背影:熟悉是因他的衣着和动作,陌生是因他身边本有一样东西,此刻不见了。
“常大师?”刘睿影试探着叫了一声。
前方之人闻声回头:“刘省旗,又见面了!”正是常忆山。
“这位是常大师,文道七品黄罗月修为,七圣手之一。我有幸在来博古楼的路上,与他有过短暂交集。”刘睿影向汤中松介绍道。酒三半则早已与常忆山熟识。
“久仰久仰!”汤中松客气拱手,一旁的酒三半有样学样。刘睿影发觉,酒三半应付这类场面越来越自如了,高兴之余又隐隐担心——人情世故虽是颠扑不破的至理,可若因此丢了本心的真实,便得不偿失了。
“不敢当,二位都是英才,我早有耳闻。一位是定西王霍望的高徒,一位能与两分切磋而不落下风。听说,你还很会写诗?”常忆山问向酒三半。
“对啊!我写的诗很好。”酒三半道。
听到这话,刘睿影反倒放下心来——酒三半还是那个酒三半,不懂隐藏,他的世界依旧非黑即白,掺不得一点灰。
“有时间定要讨教一番!”常忆山客气道。
“好啊,没问题!”酒三半大言不惭。
刘睿影和汤中松哭笑不得——人家可是七品黄罗月,文道一途堪称二人之下、万万人之上,受天下读书人礼敬。你酒三半不过一介布衣白丁,人家能客气说话已是平易近人,“讨教”只是客套,难不成真要向你学作诗?
可酒三半听不出弦外之音,他向来觉得自己的诗就是好,没把博古楼里的谁放在眼里。布衣白丁又如何?浮名一把,不如与好友浅吟轻唱,哪怕没正宗官门认可,才情也是自己的,谁也夺不走,潇潇洒洒,自是白衣卿相!
“常大师今日有兴致啊!”刘睿影有意岔开话题,不想酒三半再说下去。毕竟与常忆山相处尚少,不知其真实性格,若是笑面虎,日后怕是少不了小鞋穿。刘睿影不怕,他隶属中都查缉司,来此本就是当差;汤中松更无所谓,他头顶的名衔本就吓人。唯独担心酒三半,他还想在博古楼考评文道修为,以常忆山的修为,说不定就是主审官,断然不可得罪。
“我什么时候都很有兴致。”常忆山笑了笑。
“阿黄呢?”刘睿影问。先前觉得奇怪的,正是常忆山那条爱吃酸黄瓜、爱翻青白眼的狗不在。若是在,他倒想看看阿黄对汤中松是白眼以对,还是青睐有加。
“阿黄被明明借走了。”常忆山道。
“他借阿黄做什么?”刘睿影不解。
“听说过关门放狗吗?”常忆山坏笑道。
刘睿影顿时觉得,常忆山似乎不难相处,至少三次见面都没什么架子。若说后两次因知道自己等人身份而客气,第一次见面可是偶然,自己连他全名都不知道,只碰巧有人来请,才知他是常大师。
“关门放狗不是咬人吗?我师父要咬谁?”刘睿影问。
“那就不知道了,明明怪得很……咬自己也说不定。不过都与我无关,只要把阿黄囫囵个还我就好。”常忆山耸了耸肩。
“你们几个才是好兴致,怎么这么早就来逛街?这里到晚上才是年轻人的时间!”常忆山挤眉弄眼道。
刘睿影和酒三半还没反应过来,汤中松却听明白了,对常忆山一笑:“常大师莫非也是同道中人?”
“不行了不行了,我现在只想四处转转,居无定所,再也不谈风月。”常忆山连连摆手。
“不谈风月未必就是拒之门外,局中人还是门外汉,在下一眼能看出七八分。”汤中松道。
“哈哈,汤公子果然不一般,凭这双识人之眼,日后定然能展翅高飞。”常忆山笑道。
“飞高飞低倒无所谓。若风太急、月太高,我就飞得快、飞得高;若风很缓、月低垂,我就飞得慢、飞得低。”汤中松道。
常忆山闻言,面色一凝。他抬头望望远山,觉得今年的春天似乎没往日好看。可无论在哪,一年一度的春天总会不同:去年最先发芽的花木,今年或许已枯萎。春天让万物蓬勃,也总会无缘无故让一些人、一些物消失。至少今年春天,刘睿影杀了不少人。
听着耳边的嘈杂繁华,常忆山把耳目放向更远处:那里有新生的虫鸣鸟语,有尚未被熟知的野草杂树。冬雪消融,把许多冬日隐秘藏在季节最深处,可当绿意浸透土地,或许比原本荒凉的土地更难察觉真相——冬雪是静的,春草是动的。
就像人,只要还能喘息,便总在逐步忘却。对此,常忆山本该早已习惯,可今年春天,他总觉得有些隐患在窥视。但汤中松的话让他有些明悟:风月高低本非人力可改,操控翅膀随波逐流便好。
“这样,择日不如撞日,我今晚在明月楼定了一桌,本来就我一人,不如咱们四人同去?”似是想通了什么,常忆山莞尔一笑。
“好啊!”汤中松和酒三半异口同声。酒三半是想到有酒喝,汤中松多半是近来憋久了,想找机会放松。
明月楼光听名字雅致,却是博古楼里头把交椅的风月场所。读书人未出头时,尚能两耳不闻窗外事;可一旦穿上文服,不论品级,总得分一半心思给酒与女人。这两样看似消磨沉沦,却是读书人无穷灵感的源泉。
刘睿影三人不知道,明月楼便是常忆山在博古楼的住处。而刘睿影还惦记着手里狄纬泰的长诗该如何装裱,眼前不就有位最好的行家?
“敢问常大师,博古楼内何处可做装裱?”刘睿影问。
“你要装裱?”常忆山有些意外,刘睿影有东西需要装裱,倒真是奇事。
“我这里有昨日晚宴时,狄楼主写的追悼两分的长诗,不知怎地被我阴差阳错带了回来。想装裱好,送还给五福生四兄弟。”刘睿影说着,掏出长诗。
常忆山郑重地双手接过。毕竟是悼亡之作,承载着逝者英灵与生者缅怀,不能当一般作品对待。
“你想如何装裱?”常忆山看了看问道。
“……在下才疏学浅,对装裱一窍不通,还得请教常大师。”刘睿影有些不好意思。
“别这么客气,鹿明明是你师父,我和他是至交平辈,你叫我声师叔便是。”常忆山摆了摆手。
称呼一改,两人关系顿时拉近不少。先前“大师”之称虽客气恭敬,却难免生分,如今叫“师叔”,刘睿影倒松了先前提着的那股劲。
没想到来博古楼这一趟,虽有不少惊心动魄,到头来收获更大——七圣手中的两位,两位七品黄罗月,一位成了师父,一位成了师叔。哪怕日后回中都查缉司,说出来也能让众人惊羡。
可刘睿影心中也有把尺子:虽叫得亲切,他终究是中都查缉司的省旗,分属阵营不同,即便有师徒、叔侄情谊,怕也难轻易交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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