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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四章 爱义两相负


“这小子你怎么看?”狄纬泰问道。

萧锦侃知道他指的是汤中松,却不愿这般平淡地评价一个人。毕竟他身份敏感,一言半语流传出去,说不定就会被演绎成一场麻烦。他若评价谁,定是有目的的,且那人定是内里纯粹、可爱温和之辈。萧锦侃不喜欢过于激烈或过于平静的人,刘睿影这般刚刚好。

可狄纬泰问了,他总得给个回应:“我不了解他。不过方才他那几句话倒蛮有意思。能说俏皮话的人多,能做俏皮事的人少,二者合一才算真风流。”

“他是霍望的徒弟。”狄纬泰道。

“我知道。”萧锦侃应道。

“但张羽书竟会主动出面,倒是出乎意料。”狄纬泰道。在他印象中,张学究向来“冷”字当头,仿佛这世上除了他那可怜的徒弟,再无牵绊。总是冷眼观人、冷耳听语、冷情冷感、冷心冷理,能让他这般出面的机会着实不多。

“这小子,你只当他是个变数便好。”萧锦侃道。

“变数?是好是坏?”狄纬泰追问。

“你若一定要我答,便又用掉一次机会。咱们说好的,五年四次,如今还剩两次,想好了?”萧锦侃问道。

狄纬泰轻轻叩击着桌面,显然在权衡值不值得:“算了,便是坏的变数,以我目前的状态,总还应付得来。”

“这不就对了?别在诗里写了两句‘腐朽人’,就真把自己当腐朽人了。”萧锦侃道。

“书面文章,自谦罢了。”狄纬泰笑着说道,脸上却半点不见谦虚。

刘睿影从地上捡起自己的罩衣,看着汤中松,一时无言。虽在场的是三个男人,可老婆婆再老也是女子,他可做不到这般撒泼放肆。

“这是咋回事儿?”汤中松转头问刘睿影,凭直觉便知,定是张学究的烂摊子牵连了自己,所以只给了张学究一个白眼。

“我也不知道,反正就是一双鞋垫,然后你我平白多了个爹。”刘睿影一摊手,把那双假鞋垫扔在地上——既是假的,便没了意义,拿着也是累赘。

“爹?我爹还在丁州呢,哪来的爹?!”汤中松气呼呼地说。

“你爹在丁州,我爹早死了二十多年了。”刘睿影道。

“那这‘爹’是谁?站出来让我瞅瞅!让老子看看,谁想当老子的老子?!”汤中松吆喝着,眼神有意无意瞟向张学究。

张学究面色尴尬,却不言语,只把头转了过去,眼不见为净。

“银星,你见过跟老子这么说话的儿子吗?他就算真是我儿子,怕是也活不过三天!”张学究道。

银星似乎也觉得自己武断了,默默点了点头。

“所以咱俩的事,还是咱俩解决,让这俩小子走。”张学究道。

银星想了想,竟听了进去,默默撤掉了满院子密密麻麻的墨金断魂线。

“把这个吃了。”银星抛给汤中松一个小瓷瓶。

“这是什么?”汤中松问道。瓷瓶样子可人,触感温热,还带着一股体香。只是这香气闻似少女,从一位老婆婆身上传来,着实违和。

“您今年贵庚?”汤中松握着瓷瓶,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。

银星听后叹了口气,从下巴处一揭,一张完整的“脸”被揭了下来。露出的本来面貌,虽非少女,却也风姿绰约,身着布衣布裤,举手投足间透着成熟风韵。若说少女是枝头青枣,凝露甘甜、回味微涩,那银星便是熟透的蜜桃,沉甸甸挂在枝头,汁水丰沛、内涵饱满,入口尽是甘甜。

汤中松和刘睿影都看呆了。尤其是汤中松,自诩阅尽春色,却从未想过,略微上了年纪的女子竟比小姑娘更具诱惑。虽银星穿着宽松土气,可单凭这张脸,就让他不由自主有了反应,无奈只能转身拿过刘睿影的罩衣系在腰间,遮掩尴尬。

刘睿影却没什么异样。一来他对男女之事本就了解不多,自然生不出汤中松那般心思;二来方才与银星斗得不死不休,至今心有余悸。她虽美,在刘睿影看来却是条美女蛇,不知何时便会跳起来咬人,可不能被这张脸骗了。

但这也解开了他心中疑惑——难怪先前这“老婆婆”的声音与面容总有些不符,面容可遮掩,声音却难改。

“南阵的手艺?”张学究问道。

“若不是南阵的货,怎会连你都骗过?”银星笑了笑。

刘睿影知道“南阵”——既是人名,也是一家专造灵机古怪物件的铺子。说是铺子,却无固定门面,店主南阵便是唯一的匠人。据说早年他研发出一种料子,名为“合更”,能与人肌肤紧密贴合,还能随年月更新,俨然活物。这料子的质地,只有南阵知晓,从不外传,也不收徒。即便遭人绑架,被敲断双腿,也只字不吐。对方无奈,只能放了他——毕竟不敢伤他的手,南阵的绝活儿全在手上。无论多古怪的物件,只要你说得出来,他都能做,最出名的还是合更。

合更最初被南阵用来做衣服,穿在身上虽不能刀枪不入,却薄如蝉翼、冬暖夏凉,当年极受门阀夫人与大家闺秀追捧——毕竟没有女人愿意天冷时穿得臃肿,合更服一件便够,款式新潮、图案靓丽。

可新物件总有正反两面。最早是躲避通缉的大盗逃犯,买一件合更服,按自己脸型裁成面具,描眉画眼后,便成了新人,走到哪里都无人认出。这妙用传开后,三教九流疯抢,南阵觉得有悖初衷,一气之下关了铺子,立誓此生不再织造合更服。市面上仅存的,便成了万金难求的宝贝。不过以银星的手段,弄到一件倒不算太难。

先前在长街,汤中松见银星伪装成老婆婆绣鞋垫,便上去凑热闹。张学究虽认出了她手上的顶针,却没认出人,或许在他心里,银星根本不可能来这。那顶针,或许只是偶然遗失被拾到,又或是样子相似罢了。总之,他给自己找了个足够说服自己的借口,便将此事抛诸脑后,不再纠结。

“我记得你认识南阵?”萧锦侃问道。

“认识,不过很多年没见了。”狄纬泰道。

“关了铺子后,他去了哪里?”萧锦侃问。

“他的铺子本就无定所,走到哪开到哪。后来双腿被敲断,他给自己做了辆四轮车,行动终究不如从前便捷,如今估计在某个深山老林隐居吧。”狄纬泰道。

“既行动不便,不该住在热闹市镇吗?躲到深山老林,怕是连打水都成问题。”萧锦侃道。

“你不知,对南阵而言,住在哪都一样。即便在热闹市镇,他也从不出门。”狄纬泰道。

“一步都不出?从不见人?”萧锦侃追问。

“一步不出,从不识人。他工作台前有几根杆子,分别写着‘饭’‘菜’‘酒’,每根杆子都用机括连到对应的铺子。只要他拉下杆子,铺子里的铃铛便会收到提醒,送来对应的东西。”狄纬泰道。

“即便如此,也得有人送吧?这不还是得见人?”萧锦侃道。

“不,那套机括既能提醒铺子备餐打酒,还能把做好的饭菜、打好的酒顺着机括直接送到他桌前。所以他无须出门,也不用见人。”狄纬泰道。

“倒是个奇人,这机括也是奇物。”萧锦侃道。

“所以无论他在哪,都能捣鼓出这么一套玩意儿。至于你说的打水,对他而言根本不成问题。”狄纬泰道。

“那他每日都吃同样的东西?三餐都一样?”萧锦侃问道。

“倒也不是,这三根杆子都有三格,下拉一格是早饭,两格是午饭,三格是晚饭。菜如何变化,我却不清楚。对了,酒也是三格。”狄纬泰道。

“酒还能分三种?”萧锦侃不解。

“第一格是最好的酒,第二格是中等的,第三格是最次的散酒。”狄纬泰道。

“他为何要喝最次的散酒?”萧锦侃问。

“不知道,下次见到他,我一定帮你问问。”狄纬泰笑着说。

“我倒想起一个人和一件物件。”萧锦侃道。

“什么?”狄纬泰问。

“欧厨的齿灵剑。你不觉得这齿灵剑很像南阵的机括吗?”萧锦侃问道。

狄纬泰沉默了。当局者迷,他从未这般类比过。但剑是兵刃、是杀器,以南阵的性子,他不觉得对方会做这种东西。南阵是个极善良的人,他桌前有把藤椅,每次落座前,总会轻轻晃一晃,怕压死缝隙里的小虫。晃一晃惊走小虫,他才能心安理得坐下。

不过方才狄纬泰的话里有个自相矛盾之处,萧锦侃没听出,他自己说时也没留意——既然南阵从不见人,狄纬泰怎会对他的生活方式如此了解?从描述来看,他与南阵显然极熟,至少见过对方的桌子。既已见桌,怎会不见人?

狄纬泰也不知南阵为何愿意见自己,更忘了两人如何相识。他记忆力极好,过目不忘,可对这些“不重要”的事,却能忘得一干二净。

刘睿影记忆力也不错,却没狄纬泰这遗忘的本事。他记得老马倌说过,很多事即便脑子忘了,也会存在心里;心里忘了,才是真的忘——不是想不起来,而是想起来时,浑身再无丝毫波动。

刘睿影觉得老马倌说得对。比如他想忘记对袁洁和袁家做的一切,却忘不了,连脑子都忘不了,更别提心里。每次想起,仍会浑身不自在。

“我本就有一件合更服。”银星道。

“我买给你的那件?”张学究问。

“不是,你买给我的那件,自从你不告而别后,我就剪碎扔了。我说的是我自己买的。”银星道。

刘睿影听到这里,不禁感慨人不可貌相。谁能想到,平日里惜字如金的张学究,竟会给女人买衣服?“不告而别”四个字,更是耐人寻味——张学究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啊……

刘睿影想拉汤中松离开,显然张学究与银星有话要说,自己二人留下未免多余尴尬。可汤中松不走,这般有趣的事,可比教唆书呆子花冤枉钱有意思多了。毕竟这是张学究的过往,这老头平日鼻孔朝天,瞧不起这看不起那,不一样栽在女人手里?汤中松觉得自己比他高明百倍——当年在丁州府城,他虽沾花惹草、风流无数,却从无女人找上门哭闹,背后干净得很。这般一想,顿时舒坦多了。

“我没有不告而别,我给你留了信的。”张学究倔强地说。

“只要没面对面亲口告诉我,就是不告而别!”银星道,“难道我就这么累赘?你要做什么,我向来举双手赞成,为何不能带上我?”

她语带哭腔,仿佛下一秒泪滴就要滚落。

“是我拖累了你……”张学究道,“何况,我如今就是个糟老头子,还委身于定西王府,早已不是从前的坛庭庭令了。”

“你委身何处我不管,那是你的决定,可我只想委身于你!”银星道。

刘睿影不禁感慨,人生得一知己已属难得,何况是这般花容月貌、心志坚定、不离不弃的红颜知己。他此刻才从方才的打斗中抽离,客观打量银星——她的修为、容貌、身段,俱是人中龙凤。张学究并非闷葫芦,他的选择自有道理,可从他的表情里,刘睿影能感觉到,这个决定定不轻松,他心中定背负着相当的苦痛。

“你做什么、是什么身份,我根本不在乎,我只想在你张羽书身边。”银星道。

张学究默不作声。他知道银星对自己的感情,回应却是逃避。若早知日后种种,当初定然不会接受,怎奈造化弄人,接二连三的变故,让他越来越活不明白,哪里还有余力去爱人?

张学究从未说过银星是累赘负担,甚至从未有过这种念头。无论武道修为多高、地位多尊,他终究是个男人。“爱”字本就是责任,既然给不了银星稳定祥和的生活,何必要让这般人间奇女子因自己颠沛流离、风餐露宿?他舍不得。

可他的处理方式错了。一向天不怕地不怕,面对定西王霍望与狄纬泰都不卑不亢的张学究,面对这段感情竟害怕了。虽留了信,可他自己也知道,这就是不告而别——他实在没勇气当面说出口。

他很爱银星,所以怕见到她的面庞、听到她的声音后,自己会动摇。一边是爱徒,一边是爱人,师徒之情与男女之情,如何权衡?张学究觉得徒弟还是个孩子,比银星更需要照顾。而银星,想必难受一阵后便能忘了自己,依旧潇洒,他只需默默祝福。

他在信里写得明白,若银星愿意等,等他找到徒弟、安置妥帖后,自会回来。可银星没等,看完信便上了路,一路追赶他的足迹,却总慢一拍。

银星脱下鞋子,从鞋里抽出一双鞋垫扔给张学究。张学究拿着这双还带着银星体温的鞋垫,不解其意,手上传来的触感却告诉他,这鞋垫不一般——至少外观上比别的更厚实。鞋垫上没绣任何图案,却有三个字:左边是“张”,右边是“羽书”。

“我很想你,所以把你留的信拆成两半,缝进了鞋垫里。可我又恨你!所以把你的名字绣在鞋垫上,天天踩在脚下!”银星道,“但看到你白骨扇扇尾的流苏,我又恨不起来了,不想再踩你的名字……”

她背过身去,刘睿影知道,她哭了。不管银星年龄多大、经历多少,终究是个女子。女子撒娇装哭,定会大大方方,生怕别人看不见,只因在等人哄;可真到伤心处,委屈落泪时,只会默默找个角落蜷缩起来。

如今这小院,没有能让银星蜷缩的角落,或者说,比起角落,她更想蜷缩在张学究怀里。可她不知道,自己扑过去时,他会推开还是闪避,那样只会更伤心。何况还有两个外人、两个毛头小子在,银星着实不想丢人,所以只转过了身,背对着三人。

张学究看着扇尾的流苏,用手轻轻抚过,往日一幕幕如潮水般涌来,不由得泪眼涟涟。

“喜不喜欢?”汤中松问道。

张学究一时没反应过来,还四下张望了一番。

“问你呢!喜不喜欢?!”汤中松又问了一遍。

“你得说清,是问他喜欢人,还是流苏,或是手中的白骨扇。”刘睿影在一旁帮腔,“不过,喜欢流苏就是喜欢人,这么多年没摘掉,就是还念念不忘!”

张学究摸着流苏,望着银星的背影,静默许久,终于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:“喜欢。”

刘睿影和汤中松听到这两个字,转身就走。不管后面如何,至少此刻,张学究能正视自己的感情了。

说起来,刘睿影第一次见到张学究的白骨扇时也很诧异,那么好的扇子,怎会挂着一串快酥掉的流苏?原来背后有这般非同寻常的往事——睹物思情啊!

“你去哪?”汤中松问道。

“我去装裱一幅字。”刘睿影道。

“我也去!”汤中松道。

可刘睿影没动,只静静盯着他。汤中松被看得发毛,低头一看自己,顿时笑道:“哈哈哈,等我穿件衣服!”

刘睿影也笑了,摇了摇头:“我顺便去叫上酒三半。”

“好好好!装裱完刚好买酒回来喝。”汤中松道。

“想喝喜酒,是不是太急了点?”刘睿影打趣道。

“能是喜酒最好,不是喜酒,起码也是酒。”汤中松道。

刘睿影点了点头。毕竟这喜酒太贵,贵的不是价钱,而是人心与感情,本就不是人人都能喝得起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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